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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1日 星期一

2008-09-02 泛亞電信 正式消滅

Jason Chen提供

too bad and too sad .. 泛亞的精神與精髓, 台灣大沒學去 ...可惜呀 :-(

《通信網路》台灣大合併泛亞電信、東信電訊,9/2正式生效
2008/09/01 17:11 時報資訊

【時報記者何美如台北報導】台灣大哥大 (3045) 今日宣布於9月2日正式合併泛亞電信及東信電訊,成為台灣第一家完成三合一的電信業者。合併之後,台灣大哥大用戶數將超過620萬人,所有資費的網內對象立即擴大。總經理張孝威表示,為提供用戶整合性的服務及強化單一品牌形象,台灣大哥大與東信及泛亞完成合併,使東信與泛亞用戶得以享有與台灣大哥大用戶相同的權益。

台灣大哥大於2001年起陸續收購南區行動電信業者泛亞電信及中區東信電訊,於2006年取得泛亞電信及東信電訊百分之百的股權。2007年泛亞電信與東信電訊合併,並以泛亞電信為存續公司。2008年,台灣大哥大獲得主管機關同意合併泛亞電信,9月2日正式生效。

台灣大表示,由於泛亞、東信自合併日起已屬消滅公司,將不再受理新用戶申請,但原申裝泛亞、東信各項通信資費方案約80萬的用戶,合併後仍可續用原資費,權益不受影響。

2008年8月28日 星期四

2008.08.29 大同WiMAX覆蓋率 將倍增
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STOCK/STO4/4494286.shtml

大同WiMAX覆蓋率 將倍增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張義宮/台北報導】 2008.08.29 01:53 am


大同電信董事長林郭文艷昨(28)日指出,日商NEC拿下全球第一家外部WiMAX Forum Wave2認證,有助合作夥伴大同電信今年底試開台、明年商轉帶來覆蓋率、頻寬效率加倍的效益,與NEC在台灣的WiMAX電信服務締造雙贏契機。

NEC昨天來台舉行取得2.5GHz基地台與CPE產品檢測通過Wave2標準測試的記者會,由NEC的WiMAX最高負責人遠藤信博主持,林郭文艷及大同電信總經理嚴福心等人前往道賀。

【記者張義宮/台北報導】東元(1504)董事會通過上半年合併財報,稅後純益12.39億元,較去年同期衰退17.4%,上半年每股稅後純益0.65元。東元上半年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成長77%,不過,因認列投資美商Syntax-Brillian資產減損達6.59億元,導至獲利下滑。

【2008/08/29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NCC通過台哥大與泛亞資費整併
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827/1/14wsr.html

NCC通過台哥大與泛亞資費整併 更新日期:2008/08/27 20:35

國內民營行動電話業者:台灣大哥大合併南區的泛亞電信之後,台灣大哥大申請調整原泛亞用戶的資費,經過多次審查,今天終於獲得NCC同意,泛亞用戶與台哥大用戶互撥,視為網內費率,通話費相當於打對折,泛亞用戶也可以選擇台哥大現有的各項資費方案。


NCC估算,泛亞被合併消失後,政府每年減收執照特許費1225新台幣萬元,根據台哥大估算,每個月減收的資費收入約新台幣兩千多萬。
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天審查過台灣大哥大申請「品牌整併」資費方案,兩公司日前完成合併,由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,概括承受泛亞電信現有用的所有權利義務,因此資費方案調整後,泛亞用戶將可視為台哥大的用戶,降低通話成本。

小心!電話賣保險 一「嗯」就成交
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827/2/14vi3.html

小心!電話賣保險 一「嗯」就成交

更新日期:2008/08/27 07:20 記者曾懿晴/台北報導

鄭先生去年十月四日接到銀行業務員電話推銷傷害險保單,當下並未答應對方,只說再考慮看看。沒想到十月底接到保單,銀行表示保單已在十月四日生效。「我在電話中只說再考慮就被投保,也沒簽署任何文件。」鄭先生氣憤地說,接到保單後銀行還堅稱已過了七天鑑賞期,退保也要白白損失一筆錢。消基會近五年共接獲卅九件電話行銷保單申訴,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消費者禁不起業務員一再遊說,口頭上敷衍對方,但「嗯」、「好」、「參考看看」等詞,竟被視為同意投保,不僅替消費者刷卡繳費,要保人與受益人竟是銀行。消基會委員郭尚義指出,有消費者電話中口頭答應投保,但未收到實體保單,打電話到銀行詢問時,對方說保單若沒在十天內寄回,就視同保單成立。「消費者若口頭答應卻又不想投保,或看到保單認為不符需求時,應依保險法規定,把握十天審閱期行使撤銷權。」郭尚義表示,消費者口頭應付就被視為同意納保、銀行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刷卡繳保費、欺瞞及隱匿保單內容、在消費者明示拒絕後仍強力推銷等情形,違反公平交易法,可處五萬元以上、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。「一旦產生爭議,消費者可要求業者提供錄音,依規定業者不得拒絕。」

消費者反悔 得書面回覆【記者陸倩瑤/台北報導】金管會保險局說,電話行銷保險必須消費者書面同意確認後才生效,如果投保人有異議,或者沒收到書面通知,契約就不算數。保險局表示,大約一個多月前,金管會與消保會協商電話行銷保險保戶權益問題達成共識,消費者表示「同意」電話行銷保險就算成立。不過,事後保險公司必須將書面資料寄送消費者,經由消費者確認電話中約定事項與實際保障項目一致,如果內容不一致,或消費者沒收到,就不算數。但是,官員說,消費者若收到書面通知卻沒有寄還表示「不同意」,這項保險契約就生效。